长安汽车质量问题,厂家拒不负责
投诉编号:CR202310081508000232529
投诉时间:2023-10-08 15:08
投诉对象:长安汽车
投诉诉求:退货
投诉进度:投诉发布——>商家处理——>商家回复——>投诉解决
投诉详情:
1)2023年5月20日本人在长安汽车官网预定了欧尚2023款Z6IDD旗舰plus智慧泊车版一辆并支付了2888元订金,经销商给出了146000(包牌和全险)的总价,我于8月11日分两次向深圳长欧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完全款,9月2日取得发票并于9月4日完成车管所验车并获得临牌。 2)9月6 在途径广东省东莞市市区时因失误发生了追尾事故,车辆无法继续行驶,报交警及保险后由4S店拖回深圳定损维修。事发时车辆处于城区路口排队等红灯状态,我车(顺序2)与前车距离不到一个车身,碰撞前均为停止状态(我车为autohold工况),但意外发生时车辆(顶配车型)的安全装置(前方碰撞预警、安全气囊、主动刹车辅助均未作用)且车损严重,经拆检得知撞击部位在汽车中网位置,前防撞梁受损轻微,但汽车纵梁却已弯曲变形,10公里/小时(行车记录仪显示)的低速碰撞车损便能如此严重,仔细研读车辆使用说明书后发现其电子安全辅助功能的排除条件并未满足,而且保险定损维修清单上并无电子安全设备方面的更换或维修,这表明它们都是正常状态但却未能起到防止或减轻事故损失的作用,以上足以说明车身用料存在严重质量缺陷! 3)9月14日收集完证据并向厂家400电话投诉后,厂家花费大量时间逼迫经销商与我和解,毫不理会消费者提出的车辆安全问题,更没有对车辆进行检测只是各种要求先撤诉再处理,并在我撤诉后便不再理会!身为一线国企,这种无视产品质量只关心销售达成的态度令人震惊!其对关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冷漠与习主席提出的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格格不入,方面采取推诿、敷衍与欺骗的态度一不调查二不负责,任由车辆留置4S店至今,令人非常气愤! 4)当前国家正在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走进千家万户,但汽车质量安全问题容易构成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化。然而就此事件中厂家缺乏起码的质量安全意识与售后服务态度,对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冷漠尤其令人寒心。所幸事故未造成严重人身伤害,但家人受到巨大惊吓更对厂家的处理态度极度不满! 5)我的诉求如下:1、退车并全额退款 2、将根据民法和产品质量法依法对厂家提起精神与财产损失赔偿,同时寻求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追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