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顺风车私自拼车绕路偏航,平台包庇拒不处理
投诉编号:TS20230907123232101382
投诉时间:2023-09-07 12:32
投诉对象:滴滴出行客服
投诉诉求:其他
投诉进度:投诉发布——>商家处理——>商家回复——>投诉解决
投诉详情:
2023年8月27日上午09:35,于滴滴出行顺风车下单。拼车从苏州建发泱誉出发至无锡太湖博览中心,系统显示未拼成,乘客仅有我一人,预计时间50-60分钟,支付车费48.73元。上车后于09:44前后收到平台短信告知偏航发现司机用其他手机联系乘客,告知已经快到接送地,才发现司机私自拼单且偏航,由于时间问题告知司机当快到我的目的地时在附近的地铁站让我下车。司机询问我之后目的地是何处。得知是惠山后,司机说可以把我带去,但要另外加钱,我告知其不是钱的问题是赶时间怕来不及。之后司机又继续偏航接到另外两名乘客,实际拼了四单,在之后长达近2小时的偏航时间内,平台没有任何电话短信询问,由于我人在车上分不清道路情况,只能继续路程,后续司机执意不将我送至地铁站,在半路上问我怎么办,逼迫我乘坐其车辆前往惠山,并收取10元差价。 事后我联系滴滴平台,要求平台给出解决及赔偿方案,平台只是告知我会对司机做出处罚。与平台多次沟通后告知可以退款,补偿我多支付的10元和20元额外补偿,但没有后续的解决方案,我告知平台不能接受他们的解决方式,平台客服坚持没有其他方案。 作为一家有过大型安全问题发生的平台,在安全管控方面仍然有巨大漏洞,与客服交涉期间也强调了其安全问题存在巨大隐患,直至最后一次沟通,也未从平台得知有任何改进方案,和对相关司机做出处罚的实证,且赔偿毫无诚意,试想当其他乘客遇到这种情况时,不管中途取消下车,还是继续偏航绕路,不管从经济还是安全方面,并不能从平台获得任何帮助,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我的诉求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如果消费者发现购买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存在欺诈行为,申请退货退款并要求三倍赔偿。要求滴滴出行退还已支付车费48.73元,并赔偿146.19元。